紅妝連環殺人案(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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紅妝連環殺人案(5)
第二天早上, 是一個晴天,陽光潑灑在今陽市的大街小巷,路面上, 雨水積出大大小小的水潭,汽車車輪從路面上輾軋, 濺起水花。
水潭映出五顏六色的光芒, 大街小巷就像是開出無數晶瑩剔透的花朵。
三個小男孩踢著足球在一個空曠的街道邊玩耍,今天學校放假, 也許是連日陰雨,他們早已按耐不住玩耍的心情,上午九點多就在外面踢起了足球。
三個人你追我趕,玩得開心極了, 孩童歡快的聲音也蕩漾在路邊的一座建築工地外。
那是正在施工的建築工地,外面布滿了綠網,因為連綿的雨水,綠網積著重重的水,向下墜去。
建築周圍是用竹木搭建的腳手架,互相穿插, 冷不丁一看張牙舞爪,腳手架的背後是黑黝黝的世界,那裏面就像是與世隔絕的另一個世界。
孩子父母告誡孩子們,建築工地千萬不要進去,那裏面說不定就有妖魔鬼怪,其實像這些七八歲的孩子,他們都知道父母是擔心他們的安全。所以他們也不會到裏面去玩。
三個人踢球時, 每個人都希望把球踢遠,他們還用工地遺棄的竹子設置了球框, 誰踢進去就算誰得分。
“轟!”一個胖墩的小男孩用了最大的力氣,球沿著球框飛了過去。
穿過建築的竹腳手架,飛進了黑魆魆的建築裏。
“邵超,誰叫你把球踢進去的?”一個個子高一點的小男孩有些生氣,質問他。
胖墩小男孩滿臉委屈。
瘦一點的孩子說:“踢球嘛,去撿回來就是了。”
高個子小孩說:“家裏都說多少次了,建築工地不要進去,萬一磚頭掉下來,砸了你腦袋。”
瘦個小孩子說:“沒事的,那些工人不也經常在裏面幹活。”
“人家戴著安全帽!”
“我去撿!”叫邵超的胖墩小男孩朝建築工地走去。
“邵超!”高個子男孩喊了他一聲。
邵超徑直走了進去,他發現地上全是水泥疙瘩,他笨拙地往裏鉆,身體不協調碰到了腳手架,頭頂一層雨滴落下,濕了他一後背。
站在外面的兩個小男孩都是驚嚇了一下。
邵超鉆到了裏面,裏面空蕩蕩的,但是並沒有想象的那麽黑,外面的陽光照進來,將裏面的一大片地方分割出斑斑駁駁的世界。
他朝四周望了望,終於找到了足球,它就躺在一堆橫七豎八的短竹子邊,他連忙跑過去,彎腰拾起足球。
他想回去告訴同伴這裏面哪裏像爸爸媽媽說的那樣有什麽魔鬼。
站直身子,擡起頭時,他忽然怔住了。
那竹子堆後面躺著一個人。
他猛地向後退去,被地上一根竹子絆倒,滾到了地上,“啊……”邵超嚇得魂飛魄散。
拼命朝外面跑去,他親眼看見,那是一個雪白得像是死了的女人,凸出的瞳孔向上睜著,她的身上好幾處點綴了紅色的妝,烏黑的頭發散開,她的身下是一片濕漉漉的紅布。
那副樣子讓他想到了電視裏的女鬼,邵超連滾帶爬跑了出去,嘶喊著“鬼啊,鬼啊!”
*
“嗚嗚嗚嗚……”三輛警車疾馳奔向市電視臺附近,一個叫光明路的地方。
孟思期正坐在其中一輛警車內,她有些局促不安,從上車的那一刻,她的心就緊緊地揪著。
上午,她還在二隊辦公室整理筆記,蔡雙璽突然跑了過來,“小孟,出警了,紅妝案,第三起!”
那一刻孟思期手中的筆掉了下去,她整個人都像是懵住了。
她記得去年和今年初發生了兩起紅妝殺人案,時隔半年,第三起還是發生了,這一切總是令人猝不及防。
紅妝連環殺人案兇手極其變態而且具有強大反偵察能力,到今天連一丁點線索都沒有留下,而且這件案子關系到路鶴的命運。
孟思期幾乎是心神不寧走進警車的,幸虧路鶴在前面的車裏,看不出她的情緒。
很快,車子到達了光明路一個建築工地旁邊,孟思期推門下車,眼前是是雨後的街景,除了這裏正在施工的建築工地,附近是遠近相隔的樓房,這裏並不是市中心,房屋並不密集,但是孟思期能看到遠方的山巒,在雨中,呈現一片涳濛的山色,極其美麗。
如果沒有這起案子,這裏會一直寧靜,美好。
警戒線已經將這座建築工地圍了起來,幾個封鎖現場的民警已經提前到這裏工作,其中還有大程的身影。
這是一座還只有三層樓高的正在進行的施工建築,四周布滿了綠網和腳手架,裏面幾乎看不清,一片黑蒙蒙,屍體應該就在裏面,兇手找到了極其隱蔽的拋屍地點。
不,這應該是兇手犯案所在地,因為最近一直下著雨,兇手必須找一個幹燥避雨的地方實施犯罪,這裏很合適他,隱蔽、避雨,在雨聲中,他做出任何犯罪行為,周邊的住戶也不會聽到,何況這片地方的房屋稀疏,離居民區還有一段路。
“思期。”路鶴的聲音忽地打斷了她的思緒,他從前方走過來。
孟思期從觀看建築的視野裏微微轉頭,回了一聲:“路隊。”
“我們一起進去看看。”路鶴看著她,他很平靜,應該說,他一向都很平靜,他看著她的眼神甚至不帶有任何情緒。
“好。”孟思期應答。
路鶴轉身往警戒線走去,孟思期跟著他,時不時看向他的背影,有一種淡淡的憂傷,無論如何,這一次,她一定要找出真相,用盡最大的努力找出真兇。
“路隊,小孟。”大程手裏拿著一個本子,“我今天正好在附近,第一時間就趕到這裏封鎖了現場。”
“辛苦了。”路鶴說。
“是這樣的情況。”大程說,“報警的就是附近居住的一個孩子的爸爸,孩子叫邵超,今年七歲,今天和另外兩個小夥伴在這裏踢足球,邵超把球踢進了建築工地,他是一個人進去撿的球,結果就發現了屍體。”
大程舔了下唇,繼續說:“現場我們都沒有進去,第一時間進行了封鎖。我用手電從外面照了照,從那個角度,”大程特意指向一個地方,大概是房屋東南方向,“可以看見屍體,腳下需要墊點東西看,屍體是裸露的,身上有紅色圖紋,應該是紅妝案特征沒錯。目前了解的信息基本是這些,我已經讓人通知三個孩子的家長帶著孩子不要外出,在家裏等候上門問詢。”
“好,大程辛苦。”路鶴肯定地說。
“沒事,路隊,看還有什麽吩咐,隨叫隨到。”
“好。”
路鶴朝四周望了望,今天一隊除了羅肖國休假都在這兒,他吩咐:“嚴春,你帶雲峰對三個孩子做一下筆錄,特別是邵超的筆錄,還有,走訪下周圍居民,這兩天有沒有看到可疑的人,異常情況。”
“好,路隊。”兩人應答。
“林滔,雙璽,你們到周邊看看,重點看下周邊的路線,模擬下嫌疑人可能經過的幾條路線。還有,死者的物品有沒有被丟棄在附近,盡快查探一下。”
“好,路隊。”
孟思期明白,紅妝案兇手是極其心思縝密的,雖然現場很幹凈,但也不排除他離開現場會處理證物,例如證明死者身份的身份證、錢包、隨身物品。
如果他果真在附近丟棄了死者的遺物,很可能遺物上就有鎖定兇手身份的指紋等信息。最後,路鶴看向孟思期,“我和思期先進去看看。鞋套呢。”
蔡雙璽把鞋套手套遞了過來,孟思期拿了一份,戴上。
孟思期知道,現在路鶴肯定想第一時間進去看看實情,畢竟現場對於刑警來說至關重要。
但是因為法醫和痕檢還沒到,他不能讓所有人都進去,以防破壞刑事現場。大程也是同樣的謹慎,第一時間封鎖現場,本人也沒有進去查看,而是在外面查看。
這幾天下雨,如果兇手進入過現場,那麽他的足跡很可能留在裏面,這很可能是破案的關鍵。
現場分工完成,各人去執行任務,路鶴擡起警戒線,鉆了進去,又將警戒線擡高了一些,等她進去。
孟思期微微彎著身體,在路鶴的手掌心下,堪堪擦過。
“路隊,兇手會是從這裏進去嗎?”站在雜亂交錯的腳手架前,孟思期覺得,兇手當時應該是抱著或者背著一個人,他要想將對方拖進腳手架,不會很輕易。
“先進去看看。”
路鶴先邁了一只腳伸進腳手架的口子,然而側過身子,身體極其協調,輕松鉆了進去。
孟思期跟上,一只腳先跨進去,然而她也彎著身子試著往裏面跳。
那裏面都是水泥疙瘩,她剛跳過去,卻發現腳下都是尖銳棱角。
那一刻,路鶴像是有準備似的,在她躍過去的時候,伸出兩手把她整個人抱了起來,抱住她的雙臂,轉了一個百八十度將她放下。
雖然只有手掌接觸,孟思期卻覺得有種肌膚發麻的感覺,她再次聞到他身上的特殊木質味道,這種味道會讓她十分寧靜。她知道,路鶴這時候應該就是想幫幫她。
此時此地,是刑事現場,這裏容不得有別的情緒,路鶴臉上的表情冷靜、職業,他們也必須很職業。
路鶴放下她後,慢慢俯身,觀察地面,說:“這裏有小孩的足跡,邵超應該是從這裏面經過的。”
孟思期也看清了,水泥地面雖然坑坑窪窪,但是上面鋪滿了灰土,灰塵上有殘缺的腳印,大概20餘厘米長度,正是一個七歲孩子的足印,不過這些足印很亂,這說明當時孩子是跑出去的,並且受到了驚嚇。
“思期,我們盡量避開腳印,你跟著我的步子吧。”路鶴走在前面說。
“好。”
路鶴小心翼翼朝前走去,孟思期循著他的腳印往前探步。屍體在竹堆後面,這是提前收到的信息,孟思期剛進來就在探視這裏面的情景。
建築裏面比較空蕩,有幾個碩大的水泥柱子,像是承重柱,外面的陽光照進來並不多,因為綠網的原因,裏面呈現綠茵茵的色彩,但也不全是綠茵茵,因為外面的綠網是殘缺的,可能和這幾天風雨吹刮破壞有關,因此那竹堆附近,陽光沒有過濾綠網,燦爛一些。
孟思期還記得她小時候也喜歡踩著父親的步伐前行,她以為那樣自己就像是長大了,因為大人的步伐總是比較開闊的。
她沒想到有一天會踩著路鶴的步伐,還是在刑事現場。
在她左右觀察時,路鶴已經走到了竹堆附近,站定,孟思期也走到了他的身後。
“思期,你來看看。”
孟思期往前挪動了幾步,頓時,屍體的身影落入了她的眼簾。
孟思期曾見過前兩次紅妝案的受害者照片,但是在現場這麽近距離觀察,還是讓她瞬間震住了。
這是一個年輕的女孩,雖然皮膚色澤有變化,但仍然能看出是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女孩。
她躺在一扇木板上,這應該是建築工地上堆放建材的木板,木板大小正好是一個成年人的長度,木板高度大概到人的腰部,只要稍微低頭一看,就能發現木板下面頂著兩個圓柱形油桶。
油桶?孟思期心裏一滯,這個詞對她來說有種不安的感覺。
女孩就躺在木板上,她的身姿非常工整、靜謐,她幾乎是平躺著,身體筆直,雙腿並攏,雙臂彎曲,手掌互相重疊搭在腹部。
她的身下是一片紅布,不,孟思期看得很清晰,那是一條連衣裙,但是被人從身前中間剪開,袖子也被剪開,然後分開搭在木板上,兇手除了剪開連衣裙,還剪開了死者的內衣物,這些衣物看起來還有些濕漉,她昨天應該淋過雨。
因此在孟思期的眼裏,死者身下是分向兩側的對稱衣物,這樣,就使得死者的整個身軀完全暴露出來。
死者從上到下都非常雪白,或者說是一種蒼白,死後血液沈澱向下,上面的皮膚就會越發蒼白。
死者頭發也是濕漉的,但是兇手似乎做過處理,頭發很好地攤開在頭顱後面,頭發靠耳部分還束了精細的小辮子,有許多根,也被整齊地擺放。這些小辮子不知道是生前還是生後束的。但是濕漉的頭發束這種小辮子似乎不容易,她更相信是女孩自己編織的。
咋一看她的頭發就像孔雀開屏,因為女孩五官本身很精致,又加上畫了妝,因此一眼看上去,極其地驚艷。
女孩五官主要是紅妝,沒有任何其它顏色的雜質,她的眼睛是睜開的,她以前聽過陳傑蓉關於死者眼球的描述,死者的眼球混沌程度不低,這說明死亡時間不是今天白天,很可能是昨天晚上,昨天雨夜。
眼睛周圍化了紅色妝容,鼻翼兩側,還有嘴唇,甚至連耳朵前方,以及死者的脖頸都有濃淡不一的紅色。
如果一個女孩正常化妝,臉上塗這樣的紅妝,其實並不好看,至少不會讓人覺得很自然。
但是正因為死亡再加上這種紅妝,所以顯得詭異和驚艷。
孟思期實在想不到更合適的詞語,她覺得驚艷足以說明眼前的情景。
之所以是驚艷,那說明兇手花了不少時間,路鶴曾推測,化妝時間有一個小時,而且他的化妝技術很不錯,死者面部左右上下的紅妝質地非常均勻。
除了臉部,女孩身上也化了紅妝,先是鎖骨區域,然後是乳暈周圍,然而是兩腿內側,因為雙手放在腹部,孟思期猜測肚臍上也有紅妝,她的手指、胳膊肘部也畫上了紅妝,然後是小腿內側,腳踝,腳趾。
總之,兇手幾乎畫滿了她的全身,而且是能夠體現死者美的畫法,正是因為這些紅妝的存在,使得女孩皮膚並非一味的冰冷蒼白,甚至有幾分生氣。
這種化妝的顏料,孟思期覺得是一種口紅,但是兇手著力不深,因此紅妝顏色比較淡,這種顏色偏玫瑰色的淡紅,在口紅裏比較常見。
是死者身上帶的口紅,還是兇手自己帶的,這一切估計必須找到死者身份才能得知,但是孟思期更相信是後者,因為之前一起案子,也是類似的顏色,兇手應該早有準備,他不會等到俘虜到獵物以後再去檢查對方身上有沒有口紅。
看過現場的屍體和現場的擺設,孟思期越發相信兇手做的事情十分變態,這種變態可以說是令人毛骨悚然的,現場幾乎沒有透露兇手的任何習慣,他沒有對死者進行侵犯,起碼從前兩起案子和眼前屍體的表像來看。
他似乎不痛恨死者,而只是進行一場他自認為極其高級的儀式,實際上從現場來看,兇手的確做到了,極其“高級”,甚至媲美“藝術作品”,也許這就是他想留給別人的印象。
“思期,你看左手食指!”路鶴提醒她。
女孩是雙手相疊放在腹部,左手在下,因為路鶴的提醒,她仔細看了看壓在右手下的左手手指,其中一根手指,就是食指,指甲處並不是化妝的紅色,而是呈現慘烈的烏紅色,很顯然,左手食指指甲被拔除了。
十只手指,死者獨獨被拔除左手食指指甲。這在前兩起案子裏,都發生過,而且是一模一樣地被拔除左手食指指甲。
路鶴曾推測,兇手是想從死者身上留下一件物品,作為他連環犯罪的“炫耀資本”,至於為什麽是左手食指指甲,這並不能斷定原因,有可能第一次犯罪拔除的是左手食指指甲,後面就“因循守舊”,這是因為有許多連環殺人案兇手或多或少有些奇怪的“強迫癥”。
正在她思慮時,她的眼球晃了一下,她忽然發現了什麽。
“路鶴,兇手好像是在死者生前給她化的妝。”
路鶴:“……”
他問:“怎麽看出來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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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早上, 是一個晴天,陽光潑灑在今陽市的大街小巷,路面上, 雨水積出大大小小的水潭,汽車車輪從路面上輾軋, 濺起水花。
水潭映出五顏六色的光芒, 大街小巷就像是開出無數晶瑩剔透的花朵。
三個小男孩踢著足球在一個空曠的街道邊玩耍,今天學校放假, 也許是連日陰雨,他們早已按耐不住玩耍的心情,上午九點多就在外面踢起了足球。
三個人你追我趕,玩得開心極了, 孩童歡快的聲音也蕩漾在路邊的一座建築工地外。
那是正在施工的建築工地,外面布滿了綠網,因為連綿的雨水,綠網積著重重的水,向下墜去。
建築周圍是用竹木搭建的腳手架,互相穿插, 冷不丁一看張牙舞爪,腳手架的背後是黑黝黝的世界,那裏面就像是與世隔絕的另一個世界。
孩子父母告誡孩子們,建築工地千萬不要進去,那裏面說不定就有妖魔鬼怪,其實像這些七八歲的孩子,他們都知道父母是擔心他們的安全。所以他們也不會到裏面去玩。
三個人踢球時, 每個人都希望把球踢遠,他們還用工地遺棄的竹子設置了球框, 誰踢進去就算誰得分。
“轟!”一個胖墩的小男孩用了最大的力氣,球沿著球框飛了過去。
穿過建築的竹腳手架,飛進了黑魆魆的建築裏。
“邵超,誰叫你把球踢進去的?”一個個子高一點的小男孩有些生氣,質問他。
胖墩小男孩滿臉委屈。
瘦一點的孩子說:“踢球嘛,去撿回來就是了。”
高個子小孩說:“家裏都說多少次了,建築工地不要進去,萬一磚頭掉下來,砸了你腦袋。”
瘦個小孩子說:“沒事的,那些工人不也經常在裏面幹活。”
“人家戴著安全帽!”
“我去撿!”叫邵超的胖墩小男孩朝建築工地走去。
“邵超!”高個子男孩喊了他一聲。
邵超徑直走了進去,他發現地上全是水泥疙瘩,他笨拙地往裏鉆,身體不協調碰到了腳手架,頭頂一層雨滴落下,濕了他一後背。
站在外面的兩個小男孩都是驚嚇了一下。
邵超鉆到了裏面,裏面空蕩蕩的,但是並沒有想象的那麽黑,外面的陽光照進來,將裏面的一大片地方分割出斑斑駁駁的世界。
他朝四周望了望,終於找到了足球,它就躺在一堆橫七豎八的短竹子邊,他連忙跑過去,彎腰拾起足球。
他想回去告訴同伴這裏面哪裏像爸爸媽媽說的那樣有什麽魔鬼。
站直身子,擡起頭時,他忽然怔住了。
那竹子堆後面躺著一個人。
他猛地向後退去,被地上一根竹子絆倒,滾到了地上,“啊……”邵超嚇得魂飛魄散。
拼命朝外面跑去,他親眼看見,那是一個雪白得像是死了的女人,凸出的瞳孔向上睜著,她的身上好幾處點綴了紅色的妝,烏黑的頭發散開,她的身下是一片濕漉漉的紅布。
那副樣子讓他想到了電視裏的女鬼,邵超連滾帶爬跑了出去,嘶喊著“鬼啊,鬼啊!”
*
“嗚嗚嗚嗚……”三輛警車疾馳奔向市電視臺附近,一個叫光明路的地方。
孟思期正坐在其中一輛警車內,她有些局促不安,從上車的那一刻,她的心就緊緊地揪著。
上午,她還在二隊辦公室整理筆記,蔡雙璽突然跑了過來,“小孟,出警了,紅妝案,第三起!”
那一刻孟思期手中的筆掉了下去,她整個人都像是懵住了。
她記得去年和今年初發生了兩起紅妝殺人案,時隔半年,第三起還是發生了,這一切總是令人猝不及防。
紅妝連環殺人案兇手極其變態而且具有強大反偵察能力,到今天連一丁點線索都沒有留下,而且這件案子關系到路鶴的命運。
孟思期幾乎是心神不寧走進警車的,幸虧路鶴在前面的車裏,看不出她的情緒。
很快,車子到達了光明路一個建築工地旁邊,孟思期推門下車,眼前是是雨後的街景,除了這裏正在施工的建築工地,附近是遠近相隔的樓房,這裏並不是市中心,房屋並不密集,但是孟思期能看到遠方的山巒,在雨中,呈現一片涳濛的山色,極其美麗。
如果沒有這起案子,這裏會一直寧靜,美好。
警戒線已經將這座建築工地圍了起來,幾個封鎖現場的民警已經提前到這裏工作,其中還有大程的身影。
這是一座還只有三層樓高的正在進行的施工建築,四周布滿了綠網和腳手架,裏面幾乎看不清,一片黑蒙蒙,屍體應該就在裏面,兇手找到了極其隱蔽的拋屍地點。
不,這應該是兇手犯案所在地,因為最近一直下著雨,兇手必須找一個幹燥避雨的地方實施犯罪,這裏很合適他,隱蔽、避雨,在雨聲中,他做出任何犯罪行為,周邊的住戶也不會聽到,何況這片地方的房屋稀疏,離居民區還有一段路。
“思期。”路鶴的聲音忽地打斷了她的思緒,他從前方走過來。
孟思期從觀看建築的視野裏微微轉頭,回了一聲:“路隊。”
“我們一起進去看看。”路鶴看著她,他很平靜,應該說,他一向都很平靜,他看著她的眼神甚至不帶有任何情緒。
“好。”孟思期應答。
路鶴轉身往警戒線走去,孟思期跟著他,時不時看向他的背影,有一種淡淡的憂傷,無論如何,這一次,她一定要找出真相,用盡最大的努力找出真兇。
“路隊,小孟。”大程手裏拿著一個本子,“我今天正好在附近,第一時間就趕到這裏封鎖了現場。”
“辛苦了。”路鶴說。
“是這樣的情況。”大程說,“報警的就是附近居住的一個孩子的爸爸,孩子叫邵超,今年七歲,今天和另外兩個小夥伴在這裏踢足球,邵超把球踢進了建築工地,他是一個人進去撿的球,結果就發現了屍體。”
大程舔了下唇,繼續說:“現場我們都沒有進去,第一時間進行了封鎖。我用手電從外面照了照,從那個角度,”大程特意指向一個地方,大概是房屋東南方向,“可以看見屍體,腳下需要墊點東西看,屍體是裸露的,身上有紅色圖紋,應該是紅妝案特征沒錯。目前了解的信息基本是這些,我已經讓人通知三個孩子的家長帶著孩子不要外出,在家裏等候上門問詢。”
“好,大程辛苦。”路鶴肯定地說。
“沒事,路隊,看還有什麽吩咐,隨叫隨到。”
“好。”
路鶴朝四周望了望,今天一隊除了羅肖國休假都在這兒,他吩咐:“嚴春,你帶雲峰對三個孩子做一下筆錄,特別是邵超的筆錄,還有,走訪下周圍居民,這兩天有沒有看到可疑的人,異常情況。”
“好,路隊。”兩人應答。
“林滔,雙璽,你們到周邊看看,重點看下周邊的路線,模擬下嫌疑人可能經過的幾條路線。還有,死者的物品有沒有被丟棄在附近,盡快查探一下。”
“好,路隊。”
孟思期明白,紅妝案兇手是極其心思縝密的,雖然現場很幹凈,但也不排除他離開現場會處理證物,例如證明死者身份的身份證、錢包、隨身物品。
如果他果真在附近丟棄了死者的遺物,很可能遺物上就有鎖定兇手身份的指紋等信息。最後,路鶴看向孟思期,“我和思期先進去看看。鞋套呢。”
蔡雙璽把鞋套手套遞了過來,孟思期拿了一份,戴上。
孟思期知道,現在路鶴肯定想第一時間進去看看實情,畢竟現場對於刑警來說至關重要。
但是因為法醫和痕檢還沒到,他不能讓所有人都進去,以防破壞刑事現場。大程也是同樣的謹慎,第一時間封鎖現場,本人也沒有進去查看,而是在外面查看。
這幾天下雨,如果兇手進入過現場,那麽他的足跡很可能留在裏面,這很可能是破案的關鍵。
現場分工完成,各人去執行任務,路鶴擡起警戒線,鉆了進去,又將警戒線擡高了一些,等她進去。
孟思期微微彎著身體,在路鶴的手掌心下,堪堪擦過。
“路隊,兇手會是從這裏進去嗎?”站在雜亂交錯的腳手架前,孟思期覺得,兇手當時應該是抱著或者背著一個人,他要想將對方拖進腳手架,不會很輕易。
“先進去看看。”
路鶴先邁了一只腳伸進腳手架的口子,然而側過身子,身體極其協調,輕松鉆了進去。
孟思期跟上,一只腳先跨進去,然而她也彎著身子試著往裏面跳。
那裏面都是水泥疙瘩,她剛跳過去,卻發現腳下都是尖銳棱角。
那一刻,路鶴像是有準備似的,在她躍過去的時候,伸出兩手把她整個人抱了起來,抱住她的雙臂,轉了一個百八十度將她放下。
雖然只有手掌接觸,孟思期卻覺得有種肌膚發麻的感覺,她再次聞到他身上的特殊木質味道,這種味道會讓她十分寧靜。她知道,路鶴這時候應該就是想幫幫她。
此時此地,是刑事現場,這裏容不得有別的情緒,路鶴臉上的表情冷靜、職業,他們也必須很職業。
路鶴放下她後,慢慢俯身,觀察地面,說:“這裏有小孩的足跡,邵超應該是從這裏面經過的。”
孟思期也看清了,水泥地面雖然坑坑窪窪,但是上面鋪滿了灰土,灰塵上有殘缺的腳印,大概20餘厘米長度,正是一個七歲孩子的足印,不過這些足印很亂,這說明當時孩子是跑出去的,並且受到了驚嚇。
“思期,我們盡量避開腳印,你跟著我的步子吧。”路鶴走在前面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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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鶴小心翼翼朝前走去,孟思期循著他的腳印往前探步。屍體在竹堆後面,這是提前收到的信息,孟思期剛進來就在探視這裏面的情景。
建築裏面比較空蕩,有幾個碩大的水泥柱子,像是承重柱,外面的陽光照進來並不多,因為綠網的原因,裏面呈現綠茵茵的色彩,但也不全是綠茵茵,因為外面的綠網是殘缺的,可能和這幾天風雨吹刮破壞有關,因此那竹堆附近,陽光沒有過濾綠網,燦爛一些。
孟思期還記得她小時候也喜歡踩著父親的步伐前行,她以為那樣自己就像是長大了,因為大人的步伐總是比較開闊的。
她沒想到有一天會踩著路鶴的步伐,還是在刑事現場。
在她左右觀察時,路鶴已經走到了竹堆附近,站定,孟思期也走到了他的身後。
“思期,你來看看。”
孟思期往前挪動了幾步,頓時,屍體的身影落入了她的眼簾。
孟思期曾見過前兩次紅妝案的受害者照片,但是在現場這麽近距離觀察,還是讓她瞬間震住了。
這是一個年輕的女孩,雖然皮膚色澤有變化,但仍然能看出是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女孩。
她躺在一扇木板上,這應該是建築工地上堆放建材的木板,木板大小正好是一個成年人的長度,木板高度大概到人的腰部,只要稍微低頭一看,就能發現木板下面頂著兩個圓柱形油桶。
油桶?孟思期心裏一滯,這個詞對她來說有種不安的感覺。
女孩就躺在木板上,她的身姿非常工整、靜謐,她幾乎是平躺著,身體筆直,雙腿並攏,雙臂彎曲,手掌互相重疊搭在腹部。
她的身下是一片紅布,不,孟思期看得很清晰,那是一條連衣裙,但是被人從身前中間剪開,袖子也被剪開,然後分開搭在木板上,兇手除了剪開連衣裙,還剪開了死者的內衣物,這些衣物看起來還有些濕漉,她昨天應該淋過雨。
因此在孟思期的眼裏,死者身下是分向兩側的對稱衣物,這樣,就使得死者的整個身軀完全暴露出來。
死者從上到下都非常雪白,或者說是一種蒼白,死後血液沈澱向下,上面的皮膚就會越發蒼白。
死者頭發也是濕漉的,但是兇手似乎做過處理,頭發很好地攤開在頭顱後面,頭發靠耳部分還束了精細的小辮子,有許多根,也被整齊地擺放。這些小辮子不知道是生前還是生後束的。但是濕漉的頭發束這種小辮子似乎不容易,她更相信是女孩自己編織的。
咋一看她的頭發就像孔雀開屏,因為女孩五官本身很精致,又加上畫了妝,因此一眼看上去,極其地驚艷。
女孩五官主要是紅妝,沒有任何其它顏色的雜質,她的眼睛是睜開的,她以前聽過陳傑蓉關於死者眼球的描述,死者的眼球混沌程度不低,這說明死亡時間不是今天白天,很可能是昨天晚上,昨天雨夜。
眼睛周圍化了紅色妝容,鼻翼兩側,還有嘴唇,甚至連耳朵前方,以及死者的脖頸都有濃淡不一的紅色。
如果一個女孩正常化妝,臉上塗這樣的紅妝,其實並不好看,至少不會讓人覺得很自然。
但是正因為死亡再加上這種紅妝,所以顯得詭異和驚艷。
孟思期實在想不到更合適的詞語,她覺得驚艷足以說明眼前的情景。
之所以是驚艷,那說明兇手花了不少時間,路鶴曾推測,化妝時間有一個小時,而且他的化妝技術很不錯,死者面部左右上下的紅妝質地非常均勻。
除了臉部,女孩身上也化了紅妝,先是鎖骨區域,然後是乳暈周圍,然而是兩腿內側,因為雙手放在腹部,孟思期猜測肚臍上也有紅妝,她的手指、胳膊肘部也畫上了紅妝,然後是小腿內側,腳踝,腳趾。
總之,兇手幾乎畫滿了她的全身,而且是能夠體現死者美的畫法,正是因為這些紅妝的存在,使得女孩皮膚並非一味的冰冷蒼白,甚至有幾分生氣。
這種化妝的顏料,孟思期覺得是一種口紅,但是兇手著力不深,因此紅妝顏色比較淡,這種顏色偏玫瑰色的淡紅,在口紅裏比較常見。
是死者身上帶的口紅,還是兇手自己帶的,這一切估計必須找到死者身份才能得知,但是孟思期更相信是後者,因為之前一起案子,也是類似的顏色,兇手應該早有準備,他不會等到俘虜到獵物以後再去檢查對方身上有沒有口紅。
看過現場的屍體和現場的擺設,孟思期越發相信兇手做的事情十分變態,這種變態可以說是令人毛骨悚然的,現場幾乎沒有透露兇手的任何習慣,他沒有對死者進行侵犯,起碼從前兩起案子和眼前屍體的表像來看。
他似乎不痛恨死者,而只是進行一場他自認為極其高級的儀式,實際上從現場來看,兇手的確做到了,極其“高級”,甚至媲美“藝術作品”,也許這就是他想留給別人的印象。
“思期,你看左手食指!”路鶴提醒她。
女孩是雙手相疊放在腹部,左手在下,因為路鶴的提醒,她仔細看了看壓在右手下的左手手指,其中一根手指,就是食指,指甲處並不是化妝的紅色,而是呈現慘烈的烏紅色,很顯然,左手食指指甲被拔除了。
十只手指,死者獨獨被拔除左手食指指甲。這在前兩起案子裏,都發生過,而且是一模一樣地被拔除左手食指指甲。
路鶴曾推測,兇手是想從死者身上留下一件物品,作為他連環犯罪的“炫耀資本”,至於為什麽是左手食指指甲,這並不能斷定原因,有可能第一次犯罪拔除的是左手食指指甲,後面就“因循守舊”,這是因為有許多連環殺人案兇手或多或少有些奇怪的“強迫癥”。
正在她思慮時,她的眼球晃了一下,她忽然發現了什麽。
“路鶴,兇手好像是在死者生前給她化的妝。”
路鶴:“……”
他問:“怎麽看出來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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